据了解,这次调查共有5000个业主为物业公司“投票”,有效样本4681个,问卷回收率达到93.6%,涉及100个居住小区和99个物业管理公司。其中:高档商品房住宅小区16个,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共84个。
其中,业主们对经济适用房的评价最低,总体评价“差”的占总样本的27.9%。业主们对物业最不满意的问题有三点:一是服务质量差;二是管理水平差;三是收费不规范。
另外,被调查的100个小区中,对物业公司总体评价满意人数为零的有21个小区,占到21%。调查表明,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发展不平衡,管理水准低的物业公司不受业主欢迎。
调查结果显示:有72.8%的业主反映对于小区公用部位、设施、场地经营收益及用途没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市消协点评:如此高的比例说明《物业管理条例》在人们生活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着漏洞和死角。物业管理公司在涉及到与业主根本利益有关的经济问题上,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物业管理收费是业主最关心和最敏感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业主强烈反映的物业收费问题有三:一是有53.1%的业主反映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公示或不清楚物业收费项目和标准;二是47.4%的业主反映物业收费不开具正式发票而是收据,5.2%的业主反映打白条;三是42.8%的业主认为物业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不相符或差距大。
市消协点评: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是比较严重和突出的。物业管理收费缺乏透明度、票据使用不规范、收费与服务不符等问题显然与《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悖,对业主无疑是一种侵害,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就整个小区的管理问题进行的诸项调查中,排在首位的是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有35.1%的业主曾经因此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其次是车辆管理,有29.2%的业主评价自行车存放管理“差”,有28.7%的业主评价机动车停放管理“差”;三是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理,有14.4%的业主评价为“差”;四是物业保安人员的行为规范差,占17.6%;五是工作人员素质差,占12.6%;六是履行职责差,占11.5%。
市消协点评: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所购买的房屋质量,同时还要求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治安环境。目前物业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仅令业主失望,而且低档次的管理水准与首都城市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适应。
■问题四半数以上业主反映所在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调查结果显示:55.5%的业主反映所在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问题在高档商品房、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住宅小区普遍存在,其中,经济适用房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最高,达70.8%,其次是高档商品房小区,有68.2%,三是普通商品房小区,有47.7%。
市消协点评: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意味着业主失去了参与小区管理的权利,同时失去一个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平台,对于消化解决内部矛盾十分不利。
据了解,业主们对上述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见集中体现在14个方面,以海运仓A区为例(括号内是业主投票的百分比):物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差(92%);物业人员履行职责差(90%);物业服务人员素质低(90%);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差(82%);楼道及公共区域卫生差(38%);垃圾桶及其周边垃圾的清理差(38%);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理差(54%);物业管理区域内小区绿化差(84%);自行车存放秩序差(84%);机动车停放管理差(84%);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公示(12%);物业管理有乱收费现象(6%);物业管理收费票据用白条(6%);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不相符(30%)。
另外,在这次调查中,业主们反映的其他具体问题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