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12月15日讯(记者姚?)今天,中消协比较试验发言人任静就中消协日前公布了“38种保暖内衣比较试验结果”后个别媒体作了一些不客观的报道,使消费者产生一些误解的问题,向首都几家媒体作了有关情况的说明。
任静首先介绍说,中消协进行产品比较试验是为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首项职能即“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GB/T16759—1997《消费品和有关的服务比较试验总则》,采用国际消费者组织通行的办法开展的一项工作。它是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市场抽样,委托权威检测部门,依据相关的方法标准,对样品的有关使用性能进行测试,将测试结果和购买价格如实公布,并向消费者介绍每个性能指标所代表的含义,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位发言人强调,比较试验不同于行政的监督抽查,不对产品的合格与否进行判定,对不涉及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产品,鼓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选择性能价格比高的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产品。如保暖内衣的选择要根据自己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运动量、年龄选择不同性能和价格的产品。
本次保暖内衣比较试验的试验方法均依据国家标准方法进行,性能之间的比较是就38种样品之间比较而言。
针对个别媒体在报道本次试验结果时,说“某”产品是“不合格产品”,是“假货”、“白色污染”,中消协声明,该会从未判定过任何产品为“不合格”、“假货”,本次试验从未对保暖内衣是否符合“环保”进行过任何评价。现已查实,进行类似报道的新闻单位并未参加消协的新闻发布会,也未与该会核实情况。
这位发言人指出,此类不客观报道,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