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确定使用服务前,请仔细阅读该物流服务商的以下条款,该条款只适用于推荐物流在线下单服务。
1)以上条件里,无保的赔付另需退还物流公司收取的其它费用;有保的赔付,另需退还除保价费外的其它费用。
2)物品的破损、丢失/损毁赔付,如外包装无破损,不承担赔付责任
3)派送时间超过同城3天,异地7天的情况下,物流公司赔付10元。
5)物流公司为淘宝网用户提供的快递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能超过物流公司与淘宝的协议价格。在此价格基础上,淘宝网用户仍可以原来与物流公司已有的协议价格进行结算。如果物流公司向淘宝网用户的收费高于约定的收费标准,则需退还差价并向该用户做出10元/单的赔偿。
6)物流公司在确认接受用户的物流订单后,如未在与用户约定的服务时间上门取货的,且未在该时间内与用户联系商榷取货时间的,需向该用户做出10元/单的赔偿。
以上的有效期计算的起始时间为:用户通过推荐物流向物流公司发出物流订单请求后物流公司接单成功时间。
用户需在签收/验货后的24小时内及时提供相关凭证以确保投诉处理时效,逾期将不予受理投诉。
4)用户可在收到投诉处理结果后的15天内,对处理结果提出异议并申明理由,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投诉处理的期限
费用问题、服务问题,物流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货物问题,物流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