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龚某来到位于眉山城区商业西街附近的东坡区劳动力市场,在市场外的路口,龚先华看到了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包装工的信息,1200元的保底工资外加提成吸引了她,“对于我们这种没有文化的人来说,每个月能有1000多元的收入就知足了。”在和招聘方工作人员谈好之后,招聘方让她第二天来公司上班。
5月29日,龚先华6点半就来到了公司,7点钟开始正式上班,“上班之前,管理人员简单和我们说了几句,交代了几个注意事项。”从7点钟一直忙到18点,龚先华找到管理人员雷某,希望能下班。雷某表示要再工作一段时间,20点才下班。没办法,龚先华只好照做。
没想到,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9时30分左右,龚先华的手不知何故触碰到了冲头,并被扎伤。顿时,一股钻心的痛从右手传来,“我当时都看到了手指骨头,鲜血流了一地。”说起这一幕,龚先华还心有余悸。
事发后,公司立即派人将龚先华送到眉山市人民医院,后又转至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治疗。
龚先华告诉记者,在医院治疗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公司交的,“但是他们经常欠费。”
6月14日,因欠费龚先华被迫出院,公司管理人员雷某补交了所欠费用。虽然恢复状况良好,龚先华还是留下了右手食指不能弯曲和中指木钝的残疾。“如果不好的话,手指可能要被锯掉。”
“由于上班第一天没有签订合同,公司一直不给我赔偿。”龚先华也曾于6月28日来到东坡区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要求龚先华填好工伤认定表,无奈华美公司就是不给盖章。
从受伤至今,龚先华先后跑劳动部门、司法所、华美公司不少于20次,仍然没有结果。“司法调解没结果,工伤认定不盖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只是希望经过伤残鉴定,让法律或者相关部门来决定赔偿数额,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该赔哪些费用就赔哪些费用,一分也不多要,现在这么简单的要求都达不到。我现在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请求媒体帮忙。”龚先华说。
10月22日下午,记者和龚先华一起来到公司。进入公司,一位中年妇女正坐在凳子上,龚先华说妇女就是公司老板李欣和(化名)的爱人。但是,该妇女却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并起身离开。
随后,记者拨通了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当得知记者要采访龚先华受伤一事时,表示公司没有龚先华这个人,自己也不认识龚先华,随后挂断了电话。
根据龚先华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公司的老板。电话接通后,得知是记者采访,马上表示不知道,并将电话挂断。
做工伤认定,公司不给盖章咋办?不盖章就做不了认定了,龚先华就无法得到赔偿了?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表示,只要收集到证据证明是在上班时间受的伤,那么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即使公司不给盖章也没问题。对于赔偿问题,则需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来确定。对于没有签订合同问题,龚先华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对公司这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查处,顺便查一下这个事情,只要劳动监察大队查明了,那这个事情解决就不难了,龚先华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