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中,法院经科伟达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依法从朱先生处扣押“三星”P30型笔记本电脑1台。扣押时,朱先生称该电脑系其在湖北襄樊所购,并非公司配给使用的工作电脑。为了弄清这台电脑是否为公司所配,科伟达公司就这台“三星”P30型笔记本电脑在2006年12月之前是否存在科伟达公司技术资料提出了鉴定的申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检材电脑存储有“KWT”、“科伟达”、“上海科伟达超声波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科伟达超声波设备有限公司”等内容字迹的“故障与排除”、“产品材料消耗表”、“电气原理图”、“电器布置图”、“总装图”、“结构示意图”、“电气工艺流程图”、“电路图”、“使用说明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