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催告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2.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只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和六级伤残津贴、劳动者离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