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实行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将其送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对于伤情严重、有生命危险的,可以先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但是,经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送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市及各区县工伤认定部门通讯一览表 区县联系电话地址
西青区27949835刘口路西青建委西青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园区83715920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秦大厦807
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⑴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⑵醉酒导致伤亡的;⑶自残或者自杀的。
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经办机构备案。
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③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配置辅助器具是指工伤职工(包括老工伤)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必须配置的辅助器具。包括:假肢、矫形器(胸腰支架、颈椎托、胸围、腰围、矫形鞋)、助听器等。1、配置申请
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根据自身伤残状况,由本人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配置辅助器具申请,同时提供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2、需提供材料
⑴诊断证明;⑵病历及影像资料;⑶工伤确认通知书;⑷身份证复印件;⑸个人申请。
4、结算办法
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中心与配置机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