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功能全面、综合性的自我保障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通过强制储蓄,实行与个人收入关联的完全积累制的筹资模式,在国民中强调自我保障意识,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也能够激励国民更加勤奋工作,增加个人收入和公积金存款,以使自己能够退休后过上体面的老年生活;实施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计划,给予参与者及其家属“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者有其屋”等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大大改善了公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待遇,促进了国民素质的提高;通过家庭保障计划和“填补最低存款”政策的实施,强化了公民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使得家庭各成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利益相关联,加强了家庭和国家的凝聚力,增强了家庭保障功能。
中央公积金制度所带来和带动的国民储蓄有力地推动了新加坡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央公积金制度本身所拥有的大量稳定的存款,主要被投资于国债、国内住宅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加坡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直接提供了大量的建设资金。
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政府搞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公积金是一项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变化情况,通过调整制度缴费率以及公积金投资,来引导个人消费、影响有效需求,抑制通货膨胀,缓解通货紧缩,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因此,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已成为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利器。20世纪70年代初,新加坡经济曾以两位数高速增长,但也带来了很大的通货膨胀压力,新加坡政府逐年提高公积金的缴费率,到1984年达到雇员工资的50%,终于使得新加坡的通货膨胀率从70年代的平均5.1%,下降到80年代前期的平均3.8%;当80年代中期新加坡经济出现衰退迹象后,政府又通过降低公积金缴费率,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增加了国民的购买力,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复苏。
当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中央公积金制度缺乏互助共济功能,容易造成公积金参与者在退休后养老待遇极不平衡,进而固化社会分层;中央公积金积累数额巨大的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巨大;由于受到投资主体和投资标的的限制,中央公积金收益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投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