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女职工在三期内有何优待规定?》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女职工在三期内有何优待规定?》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63c84fe762937019e015016f3995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