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私营企业存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该企业工会主席王某为此经常向企业老板张某交涉,并提出依法改进劳动管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建议。但张某不仅拒不接受王某的建议,反而怀恨在心,于2001年11月通知解除王某的车间主任职务,改任厕所清洁工。王某不服,找到张某要个说法,张某回答说:“你是我厂里的工人,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我就是杀鸡给猴看,看谁还敢跟我对着干!”某市总工会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通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经过调查,认定该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工会法》并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该企业在限期内恢复了王某的车间主任职务,并赔偿了对王某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