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我区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和听取各地反映工伤医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发现导致工伤医疗费用日益增长的原因是与工伤职工个人利益和医疗单位追求利润密切相关的,是各地存在问题的共同点。为了保证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工伤医疗管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区工伤医疗管理制度。在厅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在总结桂林市工伤医疗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工伤医疗管理制度改革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列入1997年重点工作计划,从实际出发酝酿改革方案,为出台《试行办法》打下真实可靠的基础。
2、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工伤医疗管理工作。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支出普遍严重超标,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问题已不容置疑。如何管理?现实告诉我们,工伤保险机构无法独自承担工伤医疗管理工作,务必取得医疗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也要取得工伤职工和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因此,为理顺这方面的关系,我们加强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联系,针对工伤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把调查研究结果以及有关事例数据逐一反映,沟通信息,建立了互相信赖关系,并达成共识。1997年4月,在区卫生厅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我们拿出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稿经区社保所各科室、厅法规处、区卫生厅、部分地、市讨论和征求意见后,四易其稿,我们与区卫生厅两家下文出台了《试行办法》。这一举措加强了工伤职工医疗管理,规范企业、工伤职工、定点医院的医疗行为,是我区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新突破。
3、做好宣传工作。《试行办法》出台后,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伤保险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工伤医疗管理《试行办法》的重要意义、作用以及各项具体规定。具体做法一是将《试行办法》印发到每一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二是召开工伤保险工作会议,召集企业领导、劳资、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将《试行办法》下发有关医疗单位,由医疗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熟悉掌握政策规定,要求严格操作。在宣传期间,全区共印发各种学习宣传资料2万多册。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我区的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从开始就得到各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了工伤医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地开展,工伤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实施,县以上各级政府把贯彻《试行办法》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伤保险机构自觉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加强领导,一名领导分工负责工伤医疗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组织工伤保险业务人员学习研究、熟悉和掌握工伤医疗管理办法的各项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树立为企业、为职工服务的思想,精心操作,做好工伤医疗管理工作。三是工伤保险机构按规定对医院进行考核,确定定点医院,签订有关协议,保证了工伤医疗管理《试行办法》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