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不断加大保障外来建设者权益的工作力度,使生产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意识越来越强,截止目前,该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259多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0%﹔已有5000家安全生产企业获得由深圳市社保局颁发的2001年度工伤保险奖励金﹔工伤保险已成为该市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参保人数最多的一项。
近年来,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企业由于工厂设备老化、上岗培训不足、工作强度过大、部门监管不利等多种原因,外来建设者中因工断指、断臂、断腿的伤残人员数量惊人。有位律师所打官司的85%,都是珠江三角洲一带打工者断指、断臂、断腿、瘫痪的工伤案例。深圳曾经有一家工厂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1000多名职工中就发生了40多起员工断指事件。因为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厂方只给员工很少的赔偿金。
外来建设者的工伤问题,引起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劳动、社保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工伤致残问题的改革措施,使用经济手段促使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专门设立了工伤保险奖励金﹔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等。
深圳市规定,对年度内没有发生工伤、重大致残和死亡工伤事故,依法按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金的用人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奖励金﹔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企业,下调工伤保险金费率,反之则上浮﹔对于发生意外的投保企业,帮助其解决伤残事故的善后服务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未参保的企业,社保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并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促进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