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车祸还是其他安全事故,也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只要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就不但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即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或是因其他事件导致无法正常从事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的规定表面上很简单,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是比较复杂。这是因为受害人从事的工作和岗位千差万别,收入的方式和数量形形色色。有的受害人从事的属于固定工作,有的属于非固定工作,有的是全日制工作,有的是兼职工作,有的给别人打工,有的自己做老板,有的尚未退休,有的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等,收入分配的多样性导致了误工费计算的复杂性。
在实际赔偿时,应当掌握的总的原则是,对受害人因遭受伤害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应当得到足额赔偿。就像本期案例中,即使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只要仍然工作并有收入,就应当赔偿误工费;还有大学生兼职收入的减少也应当获得赔偿。有些特殊岗位,例如出租车行业,即使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因事故引发的误工费用也应予以赔偿。此外,误工费不但包括工资,还包括资金、津贴、课酬等,总之,不能使人身受到伤害者,经济方面再次蒙受损失。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