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公司负责人讲“你不要听那工人乱说,他根本就是脑子有毛病!”小夏受伤后,该公司安排专人送其到医院治疗,治伤期间正常发放工资,而小夏伤愈后却一点不懂感恩,还四处乱投诉,目的就是诈钱。
据厂方介绍,小夏于2006年进入美思奇公司上班,先后担任杂工和“电梯工”,受伤时属于“串岗”。今年8月,该公司因受金融危机冲击,调整小夏的工作岗位,双方约定夏每周上5天班,每天8小时,月工资按700元/月发放。
“我们给他的工资,并没有低于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美思奇公司行政部方经理称,此后小夏便开始旷工,来上班也是经常只打卡不做事,公司经研究只好决定将其辞退。
厂方还提供了一份该公司于今年9月2日与小夏签订的“协议书”,可以看到,该协议书上有“多次旷工、多次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已结清全部工资,自此日起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和工资关系”、“但保留工伤认定的追诉权利”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