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沈新年强调,由于公司未执行42号文件,才导致他伤残津贴这么少,“我的损失应该由单位赔偿。”不过在谈到单位时,沈新年也多次说,“发生工伤这么多年,单位还是很照顾我,无论是住院还是开药,全部报销,而且工资奖金一分钱也没少。”
就沈新年伤残津贴一事,2011年12月8日,记者来到位于昌平区南口镇东街的鹿牌公司采访,见到了该公司工会副主席刘开明、办公室工作人员杨露明。
经采访记者得知,为沈新年申报工伤,鹿牌公司往昌平区、北京市区跑了许多趟。“因为按42号文件规定,沈新年已错过了申报工伤的机会,但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我们多次和工会及劳动部门沟通,最终为沈新年认定了工伤,并将伤残津贴从516.38元,增至1160元。”杨露明说。
在谈到42号文件时,杨露明说厂里没有这个文件,而且她曾问过区人保局,答复是“当时只是口头通知”,而且厂里管工伤的人已经换了好几任,当时的情况现在谁也说不清。工会副主席刘开明告诉记者,伤残津贴的核准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单位无能为力。“但是如果有文件证明沈新年的伤残津贴不足部分应该由厂里补,公司一定一分也不少去补,维护职工权益时老国企的分内事,沈新年是工厂的一员,他发生工伤,作为老国企单位的鹿牌公司不会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