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盛夏,瓜田里的瓜也逐渐成熟了。大家在吃瓜之余,也可以关注一下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点。这里有个例子,大家分析一下:吴某某的国籍是加拿大,但是他在我国涉嫌强奸女性,甚至包括未成年女性,请问他是否受我国刑法调整?
这其实涉及到的就是刑法的空间效力这一知识点。我们先来看看法条是怎么说的。根据《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上述六至九条都是《刑法》中关于空间效力的表述,根据第六条,吴某某依然适用我国刑法调整。掌握了这一知识点,我们再来看一道真题:
【例】根据我国刑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外国公民甲,在其本国抢劫并杀害了一名中国籍游客,因该行为发生在外国,故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B.外国公民乙,在中国境内因持有大量大麻被警方抓获,因其本国法律承认持有大麻行为合法,故其行为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C.我国公民丙,在某外国工作期间杀害两名当地华裔,因该行为发生在外国,故不受我国法律约束
D.我国国家工作人员丁,在外派某国工作期间泄露国家秘密,其行为受我国法律约束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D项中,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泄露国家秘密,应当适用中国刑法。
其实在考试过程中遇到刑法空间效力的题目,如果选项中有适用我国刑法的选项优选此项,这也是一个做题小技巧,当然了,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就只能用外交途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