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用人单位不仅要靠资本,也要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才能创造更大的财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里劳动不仅能获得养家糊口所需的工资,而且通过劳动不断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是劳动者不是用人单位的工具,他有自己的思想,不仅有物质上的需求,也有精神上的需求,他也需要自己被理解、被尊重,更希望被重视。而用人单位在金融危机下,尤其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齐心协力,共度时艰。因此,用人单位仅有法律制度上的完善还不够,还应建立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沟通机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沟通,可以采取面对面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的形式,如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书面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但用人单位应予以确实地重视,不是走过场,对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回复,也可以直接面对面沟通。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正常沟通机制建立起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起了一种信任机制,劳动关系也必将大为和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沟通机制是必要的,但还不够,还应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与谈判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既有利益共同的一面,也有利益冲突的一面,用人单位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劳动者追求的是工资收入的最大化。在金融危机下,用人单位的利润大幅下降,那么金融危机下的风险是不是全部要用人单位来承担呢?用人单位在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的情况下,当然希望裁员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当然希望不要被裁员,工资也不要被降低,两者的利益出现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建立一种集体协商、谈判的机制,把双方的诉求、意愿都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的过程体现出来,在相互尊重对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一个集体协议,从而达到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