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调整劳动关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工作重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力度,提高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和自主调解的能力,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一)加强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2005年的工作重心要放在总结三方机制经验,完善三方机制建设,发挥三方协商机制调整劳动关系作用,以及2004年我市在107个街道、乡镇建立三方协商会议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今明两年街道、乡镇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健全基层调整劳动关系的新机制。2005年城八区60%的街道、乡镇、远郊区县20%的街道、乡镇建立三方协商会议制度;要进一上总结我市2001年以来三方机制建设经验,第三季度召开全市三方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三方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通州区建立企业组织的经验,推动整合我市企业组织建设,为提高三方协商会议质量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关系双方的自主协调能力。发挥集体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在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过程中要明确三方的地位和作用,即工会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政府依法规范。2005年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快《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立法工作;二是继续抓好西城区的集体协商工资的试点,各区县要抓好5至10户企业试点;4、5月份在西城区召开现场会,交流通过协商工资提高集体合同质量的经验;三是探索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建设问题,适时建立一支高质量的指导员队伍。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的基础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会组织应参与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1、指导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对国有企业改制安置分流人员方案要实施备案管理,力争提前介入,防止因改制处理劳动关系措施不当引发社会波动。
2、要加大对农民工签订劳动俣同的监督力度,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行为,保障农民工作正当权益。
3、要进一步加大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指导力度,通过实施“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重点提高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创造条件,2005年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4、积极稳妥做好2005年续订、终止劳动合同工作。今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职工中,相当一部分是1995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十年期劳动合同职工。这部分职工年龄偏大,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长。各集团公司应摸清国有企业及通过变更劳动合同转移劳动关系的改制企业今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职工情况,加强指导,特别是对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的企业和续订率低于80%的企业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和指导,劳动合同续订率要在80%以上。
5、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按照属地原则,充分发挥街、乡兼职监察员作用,街、乡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企业组织要从维护一方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指导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规范管理行为。
(四)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推广首钢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三方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要力争尽可能通过调解的办法处理劳动争议,特别是在处理有可能波及社会稳定的集体争议及其苗头时,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及时介入,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