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好用就可以滥用”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劳务派遣正逐渐异化为一些用人单位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责任的手段。”劳务派遣的无序扩大已经显现出激化劳资矛盾、增加劳动争议数量等问题。
“我到底是哪家公司的人”直到2011年8月接到解除用工通知前,董雁玲近10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员工。然而调阅医保缴费证明后发现,自2002年起,她曾有过花王、时代桥、黑松太和等6个“东家”。何时成为劳务工小董一概不知,为了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她被迫走上法律维权之路。
上海市总工会调研表明,有超过30%的劳务工被迫由本单位的合同工转为劳务工。
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不能参加工会……劳务工与正式工劳动待遇不平等、权益受损无保障更是劳务工心中“永远的痛”。
高老师在北京某艺术学院任舞蹈老师10多年,一直未解决编制。2008年,学校要求其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被派遣”回学校。其主要收入就是基本工资和课时费,公积金、自采暖补贴及房补一个都没有,一个月收入与正式工相差数千元。由于不是事业编制,高老师不能办理教师专用食堂的饭卡,不能加入工会,逢年过节工会会员的福利也享受不了。“这些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但让我心里很难受,感觉像个‘二等公民’。”
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万多元;北京市总工会的调查则表明,北京80%以上的劳务工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内,而且近58%是在2000元以内。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胡高崇说,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问题上经常推诿,一方面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工会组织,另一方面很多用工单位又将劳务工拒之工会门外,这导致大批劳务工失去集体话语权。
此外,劳务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广州市总工会工运史办主任何奇说,一些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务工买齐5个险种,而且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基数及缴存比例均远低于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