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我国各类企业中最为规范的企业制度,在上市公司中推行员工持股制度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缓前文提到的种种问题,并可以取代目前既违反公平原则,又与企业机制改善无关的所谓“内部职工股”。具体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1)由企业为职工提供担保向银行借款或将部分公益金借给职工,或者由职工自己投资一部分,由企业给予少量补贴,直接购入公司发行在外的流通股,或者在企业增发新股时购入,职工是否购买要完全自愿。(2)这部分股份在职工离开企业之前或规定若干年限内不能转让,由公司委托证券商或直接委托证券登记机构予以特别托管或冻结。(3)在建立前述制度的基础上,公司还可以将“职工股购股权”作为公司的奖励措施之一,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和职工。(4)企业员工在离开公司或者在公司工作了规定的较长年限后,其持有股票可以解冻,可以能过二级市场自由转让。
在上市公司中通过发行在外的流通股票来推行员工持股制度,一方面员工在经股东适度让利得到一定实惠的基础上,仍然要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基本遵循了公平的市场原则;另一方面员工承担的风险是极其有限的,企业即使经营不好,职工由于持有的是流通股票,很容易通过变现来控制风险,因此基本不会造成社会风险。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有着严格的财务资料公开制度和管理机构,员工也能够及时获得实际经营情况的信息,有利于保护职工利益。
在上市公司中推行员工持股制度,还可以借机消除目前公司股票发生中的畸形“内部职工股”现象。目前的内部职工股实质上直接给予了企业职工一定额度的优先购股权,但是员工却可以在 很短时间内将股票抛掉,因此这种内部股实际上仅仅是给职工提供了一个短期获利的机会,根本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职工持股。按照前述的办法,正好可以将这种状况扭转过来。
在上市公司中推 行员工持股制度,基本上是上市公司和员工之间的自愿行为,也不会影响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股票发行和流通体制,只是需要证券管理部门为此做相应配合,制定一定的管理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