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是关系每一位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工会在召开委员会之前,必须编写“职工工资水平协商纲要”。《纲要》的基本内容:资料的前期准备,公司的经营状况,职工状况,按生产总值(或净产值)计算的年人均劳动生产率,每百元生产总值的工资含量,历年职工工资总额和人均年工资递增状况,本地区消费价格指数、零售价格指数,本地区相关行业职工人均年工资状况,本次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水平递增幅度的综合思考(包括:政府法规、工资指导线、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主思路),下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递增率的运算值(包括:期望值、力争值),增加职工工资的政策建议(如:向一线职工倾斜……),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不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提交会员代表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的内容与建议。
经讨论设定的工资增长幅度,是一个力争目标。对于提请会员代表主席团扩大会议通过的增加工资幅度、目标有所区别。这是工资协商过程中留有余地的需要。
在工会内部,对于《纲要》的讨论过程,实际上是统一认识的过程。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主席团扩大会议)对工资递增幅度的认可,也就是赋于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责任与权限。这项工作做得越细、越有深度,对工会代表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的支撑力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