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金碚和黄速建,就国企高层经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问题发表了见解。
金碚指出,为了保证年薪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着重应解决好3个问题,一是设置哪些指标进行考核;二是保证这些指标是真实指标;三是奖励的合理性。金碚说,年薪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因其考核的只是厂长一年的经营业绩,而企业真正的发展状况一般需在几年之后才能在数据上表现出来。目前,上海正在探索采用期权的形成,按比如5年以后企业的赢利状况作为对厂长的奖励,以弥补年薪制的缺陷。
黄速建在谈到对国企高层经理人员考核指标的问题时认为,可以设置两类指标,一类是政府作为所有者从上市公司应获得的股东收益,要保证出资者收益最大化。对没上市的企业,应考核其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特别是净资产增加率;第二类是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对企业着重考核其入库的税收,并且税收应该分开。黄速建强调说,设置这些指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的财富最大化,税收最大化。
黄速建还提出,年薪制需要企业中层人员认可,要考虑到职工接受程度,社会的接受程度,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观念的转变。他认为,实施年薪制的对象应该是企业整个高层经理班子,年薪制的原则是对不同的岗位定不同的系数。
黄速建还提出,年薪制需要企业中层人员认可,要考虑到职工接受程度,社会的接受程度,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观念的转变。他认为,实施年薪制的对象应该是企业整个高层经理班子,年薪制的原则是对不同的岗位定不同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