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具备系统改革分配制度和暂不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企业,可参考修订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建立自己的基本工资制度。
1、简化企业工资支付项目,净化工资列支渠道。修订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将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物价、福利性工资补贴、劳动合同补贴一次性纳入工资标准,提高了低岗位等级工资的固定部分。
2、取消企业产业类别工资标准限制和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封顶线。修订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以冀劳(1999)〔78〕号文件工资标准为基础,将产业类别按高位100元、中位60元、低位30元的标准划分。同时取消各等级工人,各类型的职务工资标准封顶线,以适应企业不同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的实际情况;航运、水产企业船员岸上等级参考工资标准与河北省企业职工等级参考工资标准合并,船上等级工资标准按水平分高、中、低位,分别高于河北省企业职工等级参考工资标准10%--40%(见表二);纺织运转岗位工资标准为过渡标准供企业使用,逐步实现岗位等级系数或岗位工资制度。
企业职工等级工资标准和岗位技能工资标准保持了原来工资标准的差距,增加了部分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
3、企业实行新的工资标准,修订实施方案由企业和企业工会共同协商拟订,经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企业执行修订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可以采取以级套级的方式,工资表中已经做了对应;也可以在职工原执行的工资标准加100元(其中岗位技能工资标准的等级加50元、岗位加30元)工资性补贴和劳动合同补贴17%后就近就高套入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