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效薪点工资制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制度。
由于不同的劳动岗位,其劳动环境、劳动强度、劳动者的责任大小以及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都有较大区别,劳动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已客观地体现了劳动者付出的多少和对社会、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所以,劳动岗位是确定劳动者报酬的重要的依据。
由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是一个变量,如果将工资标准以绝对值的形式固定化,这不但给劳动者一个强化的固定工资的概念,而且与“以效定资”的原则相违背,所以,工资标准以点数表示各岗位之间的工资差别,有利于贯彻“以效定资”的原则,也便于操作。
检验一项工资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应以其是否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为依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必须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工资分配必须服于企业经济效益这一中心。点值随单位的经济效益变化而变化,这样,把职工的物质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到厂兴我富,厂衰我穷。不但能增强职工的经济效益观念,同时也增强职工“以厂为家”的主人意识。
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是企业对劳动者付出劳动回报的货币反映,每个劳动者实得工资的多少必须与职工个人的实际贡献挂钩。岗效薪点工资制必须以完善的岗位考核制度为保障,只有做到严考核、硬兑现,岗效薪点工资制才能发挥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量化考核,确定职工个人工资,做到在其岗、负其责、尽其力、得其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