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分配给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人;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可以作价入股,成果完成人和技术专利持有人通过股份获取利益分红;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可以作为商品在技术市场上买卖;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实体或承包科技项目,在收益中按比例分成;允许科技人才兼职兼薪,多劳多得。科技人才在单位中可以一人多职,也可以在业余时间从事其它科技工作,发挥潜能;制定优秀人才高薪政策,增加知识技术要素在工资中的含量;重奖科技创新、名牌产品开发优秀人才,按利润收益比例提成。
(二)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经营管理者可以实行年薪制。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考核完成情况兑现报酬,使效益和风险相结合;对中高层管理者,除制定高薪工资外,实行股票期股、期权。在股份制企业中,运用期股、期权的分配机制使中高层管理者与企业收益相联系;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奖金按完成经济指标上下浮动;对企业家设立战略决策奖。
(三)资本参与收益分配。股票分红,也可以集资分红;以合同形式规定投资的收益分成比例;债券、基金中获取利息。
(四)生产资料参与收益分配。对租赁生产资料的,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分成比例;对生产资料可以作价入股,按股分红。
(五)劳动力参与收益分配。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制定基本工资标准;实行岗位工资,以岗位定酬。岗位工资按各岗位的责任、工作量和技术含量等因素来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照市场劳动力价位,制定相应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