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申论考试大纲里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要求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要求解决问题能力,行政执法类职位要求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要求考生针对不同材料所反映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对考情较为了解的考生应该知道,其实在2019年之前,国考申论的试题里,解决问题类型题其实并不常见。随着2019年申论考试大纲的调整,近几年解决问题类型题基本已经成为了必考题。这也是提醒备考公务员的小伙伴,要对解决问题类型题逐步引起重视。
解决问题类型题,相较于概括归纳题和综合分析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区别就是有时会对答题的身份做出明确的界定。为什么这种题要对身份进行限制?那就要从这种题的要素词说起。
对策、建议、措施、办法、思路等要素词在以往的考试真题里都出现过,简单的进行区分可以把这些要素词分为两大类,侧重从本体出发的解决方法(如对策、措施等)和侧重让对象实施的解决方法(如建议)。既然有些题侧重从本体出发去解决问题,那就要求对本体的身份明确界定,这样才能根据本体的权责进行问题的解决。阅卷标准也要根据题干里要求的身份权责来判定考生书写的对策那些为有效方式。
如"给定资料1反映的问题需要妥善处理,假定你是某市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领导安排你处理此事,请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这道题给定的身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但要注意地域限制是"某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这些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考生可以根据材料里反映的问题,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进行解决,如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等诸如此类的表述都在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范围之内。那么市政府没有权力进行立法工作,所以考生如果在答案里书写了完善立法类似的措施自然不能得分。
有些考生可能会问,还有一些题是考提出建议,既然建议侧重对象解决,是不是就可以没有限制?一般情况下,这样的想法其实没错。但申论的考题越来越灵活,考生在审题的时候还是应该多加注意,以免掉坑。
如"给定资料4反映了T市市民出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假定你是市交管局聘请的观察员,请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考。"这道题是要对市民遇到的出行问题提出建议,其实题干里给定的身份"市交管局聘请的观察员"并没有多大作用。但题干里"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考"这句话却有重要提示,出题人在暗示考生所提建议应该从政府角度出发,是由政府开展的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无论解决问题类型题用哪个要素词或者是否有身份限制,一定要仔细审题和阅读材料,准确把握出题人的想法,才能取得不错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