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介绍,此次公布实施的创建标准一共分为劳动关系守法和谐企业标准(A级标准)、劳动关系诚信和谐企业标准(AA级标准)和劳动关系全面和谐标准(AAA级标准)3个标准。而企业要达到最基础的A级标准,都需要满足全面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履行劳动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全面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10大方面的要求。此外,在10大项目的基础上,还需分别满足各项目所规定的细节性条款。
例如在第四大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方面,标准就分别作出了企业需执行法定的工时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工时安排生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法遵守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4个方面做出了细节性硬性规定。
标准同时设定了相对严格的一票否决机制,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年度内,企业一旦发生了7类情形的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见左表)。
而在A级标准基础上,广州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AA”级和“AAA”级企业的标准。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实行人性化管理制度的企业,以及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劳资友好协商机制的企业,可以参评“AA”级—劳动关系诚信和谐企业。新标准对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情况也进行了明确,即企业应定期调整职工工资,员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逐年增长,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此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并能按规定及时协商调整职工工资、加班工资等内容。
作为最高层级的符合劳动关系全面和谐标准(AAA级标准)的企业,除需达到AA级标准外,还应同时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全面优化,逐步提高职工补充保险和生活福利水平、企业建立了人才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企业形成与员工共同发展的鲜明特色企业文化,劳动关系实现全面和谐三个方面的要求。鉴于达到这一层级要求的企业毕竟系少数,在标准推出的首个年度内,全广州将仅给出5个指标。
●在2007年年底前(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出现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数占其总数3%以上的情形;
●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发生一宗一般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
●连续发生2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一宗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发生因违反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引发的有效投诉和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