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在劳动合同法之前,我国就已经存在对特殊职位的竞业限制。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限制,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等,上述人士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自营或为他人经营竞争企业或竞争性业务。而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条款所适用的人员源于企业与劳动者的约定。企业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管理人员保密条款》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管理人员保密条款》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82bac4840d9b979ab1b603e4360ca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