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成平在讲话中说,2007年是劳动保障工作取得较快发展的一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最好水平。1-11月,城镇新增就业1105万人,预计全年将超过1200万人。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有86.1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占总量的99.5%。1-11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83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6万人。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比去年底再下降0.1个百分点。职业培训促进就业进展明显,预计全年再就业培训超过500万人,创业培训超过5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超过800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创历史新高,超过150万人。二是社会保障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年调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由调整前的 714元增长到2007年的963元,并决定今后再连续调整三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步伐继续加快,扩大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和省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企业年金预计今年新增规模达到400亿元,积累基金总规模突破1300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继续加强,生育保险工作逐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在79个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进展顺利;失业保险保生活的功能继续完善,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初见成效;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进一步健全,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稳步展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开展试点积累了经验。扩面征缴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员都将超过100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城镇居民试点启动,全年增幅将超过5000万人。预计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将首次突破1万亿元,比去年增长19%。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各地社保基金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目标任务,对少数清欠任务重的老工业基地省份要求在明年上半年基本解决。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目前,全国出台地方性工资法规或规章的省份达到12个,27个省份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17个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继续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企业劳动用工和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7月至8月,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多个部门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预计今年劳动合同签订率将超过90%。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农民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11月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99万人和3053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263万人和686万人,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为150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17.35亿元。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年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1400万人次。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培训800万人的年度目标。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五是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年内有望颁布。《社会保险法》立法进程也在积极推进。六是各项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金保工程一期基本完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启动,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基础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和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统计分析和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推进。
田成平指出,总结五年来的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一是坚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将劳动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筹安排,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把解决突出历史遗留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在试点探索中积累经验,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四是坚持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合力。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劳动保障制度有效运行。六是坚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提高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田成平最后强调,要做好明年两节、两会期间的劳动保障工作,为政府换届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要确保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法律实施起步良好。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