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规划,动员各方力量。一是要把社区就业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二是要把社区就业同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三是要把社区就业同便民服务结合起来。三是要把社会就业同便民服务结合起来。社区服务要围绕便民、利民开展,要针对为居民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方便、整洁、文明的生活社区来提供服务、安排就业。
(二)健全机构,加强宏观指导。一是要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实施分层管理,规范对社区服务的管理。三是建立公益性载体,大胆创新社区就业的组织形式,鼓励多渠道就业。四是要坚决打击各种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良好的社区就业外部环境。五是要明确各项服务的质量要求,加大检查力度,切实保证服务质量。
(三)加强领导,搞好政策扶持。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二要结合失业正式取代下岗,努力提供灵活的社会保险入口。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切实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四要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努力解决社区就业的场地不足问题。五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家政代理等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推进社区服务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六要按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快信息网络的建设。
(四)立足市场,做好上岗培训。一要把培养高素质的社区服务创业主体,作为上岗培训的主攻方向,在社会就业培训中不断增加其职业技能,增强其适应能力。二是加强对现有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的培训工作,提升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能力。三要鼓励大学毕业生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业,激励他们的创业意识。四要引导城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创办社区服务业,或者去社区服务机构就业。同时,还要改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鼓励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特别是在社区实现就业。
(五)协调配合,优化就业环境。一是要协调合作,简化手续。对有意创办经济实体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符合开办条件者,可以减化繁杂冗长的各种申请手续。对已经颁发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察,保证落实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新型服务业、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多渠道扩大就业,三是要逐步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发展弹性就业形式,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四是要加快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五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要。六是要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以城带乡,加快城镇化的进程。实施城镇化战略是优化城乡的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十五”期间,要结合生产力布局的调整,编制实施城镇化发展规划,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要加快地改市、县改市和乡改镇步伐,发展大中城市,形成结构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并把加快发展县城和建制镇,把小城镇建设和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给合起来,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逐步实现城乡户口的一体化管理。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提高城镇土地存量资源的利用效率。改革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放宽准入领域,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繁荣小城镇经济。所有这些,都为社区就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