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是有成本的,失业首先意味着失业者就业收入的丧失和工作经历与工作技能积累的中断,同时意味着能够而且愿意工作的人被逐出生产领域,转向分配领域(主要是社会救济领域),这部分劳动力资源没有被用以进行国民生产,但却仍然要消费国民财富。具体地说,失业的经济成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失业者的就业收入损失。对失业者个人来说,失业最显见的经济成本是失业者就业收入损失。这部分就业收入损失可以通过失业津贴、实物券或其他政府转移支付,部分地得到补偿,但各国的经验表明,这些津贴要少于就业收入的损失,只相当于就业收入的50%—60%。
2、失业者的人力资本损失。工作可以保持和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特别是技术进步迅速的今天,长期失业不仅会浪费现有的工作技能,也无法积累新的工作技能,从而会丧失在未来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和生产力,进而丧失获得较高就业收的机会。
3、经济资源的浪费或产出的减少。对社会来说,失业的经济成本之一是资源的浪费或产出的减少。失业者如果不失业,或者说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那么就可以增加产出,然而由于失业使产出减少。国际上用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缺口来反映这种损失,即:
所谓潜在的GDP是指当非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劳动力处于充分就业状态时的GDP产出水平。有人对美国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GDP缺口作过估计,美国失业率从1929年的3.2%上升到1933年的24.9%,结果使GDP减少了大约30%。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不能准确地估计我国由于失业而产生的GDP损失,但是我们可以作个粗略的估计,1997年城镇失业人员为576.8万人,下岗职工为1274万人,两项合计为1850.8万人,如果这些人员的三分之二不失业,按1997年我国全社会劳动生产率(5637元/人)计算,就可增加产出695.5亿元。
4、失业津贴和社会救济支出。对社会来说,另一项经济成本是失业津贴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支出。各国每年要把相当一部分财富用于失业方面的支出,例如1993年欧洲国家用于失业的支出相当于GNP的2.92%,失业人员人均支出达到10587美元。我国1995年发放失业救济金的人数为261.3万人次,失业救济金为8.19亿元人民币;用于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的总支出为27.7亿元人民币。而且,这些支出远远低于失业者的实际需要。如果以失业者每人每月200元计算,1997年城镇失业下岗人员需要失业救济金444亿元。这还只是直接用于的救济一项的支出,还没有包括就业培训、就业介绍等的支出,而且也还没有包括农村地区的失业人员方面的支出。
5、消费需求减少。首先,失业导致正常消费缩减。以1997年为例,如果失业人员中的2/3获得就业,按照当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470元/人)计算,那么就可增加工资收入7亿元;假定其中60%用于消费,那么就能增加478亿元的直接消费需求,约相当于1997年城市消费品零售额的2.9%。其次,庞大的失业造成人们对未来就业预期的悲观心理,导致居民消费倾向降低,储蓄倾向增强,消费需求不足。
此外,大量失业还导致贫困、疾病、犯罪、离婚等现象增加,这些非经济成本会间接地产生经济成本,虽然很难数量化,但其重要性并不亚于直接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