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谋职业者在办理营业执照、购买房产、办理信用卡、汇款、参加储蓄及购买各种有价证券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防止因名字有误,而给办理抵(质)押贷款、提款带来麻烦。
二、自谋职业者的现金贷款收入、银行票据应及时缴存银行,不要长时间积累,防止由于思想麻痹,给流动资金带来风险和损失。
三、自谋职业者在签发支票和办理各种转账手续时,字迹要清楚、端正、凭证的各项要素应按规范要求填写,印章要清晰,防止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跑回头路。
四、自谋职业者对外发生业务交往,要尽可能采用转账结算,防止误收假币;办理货款结算和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将单位全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向对方交代清楚,注意单位全称必须做到执照、印章、银行票据三个一致,防止因上述要素不详或不清导致凭证来回传递,或不能及时入账,影响资金流转。
五、自谋职业者获得贷款支持后,要十分讲究信用,防止因信用观念差,而给下次贷款造成被动。
六、自谋职业者在经营中,应经常向银行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咨询,赊销、外借款要慎重,切记一定要向对方索取合法凭据,切不可凭自己的“肚记账”、记事本上的“流水账”来替代收款凭据,防止因处事不慎而上当受骗。
七、自谋职业者在签订各种合同或对外担保时,对合同的条款要逐条理解清楚,切不可因脸面而盲目签字,防止因一时的冲动或疏忽留下不必要的风险隐患。
八、自谋职业者要尽早了解、熟悉有关金融业务知识及相关的法律常识,外出购销及业务经营时应准确、灵活地选择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受理各种银行票据时,必须仔细审查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签发日期、凭证要素等内容,吃不准的应及时到银行进行咨询,防止因选用不当或审查不严给自己带来不便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