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冬冬介绍,“我们办理档案关系转接的最后一天,看着就业协议书上的内容,我顿时惊呆了,天哪,我居然已经就业了,公司到底是和谁签的就业协议?”
在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盖着的印章名称为“陕西天辉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着“西安市碑林区人事局干部调配专用章”。
“有人告诉我,他们发现,这家公司在工商局没有注册。我按照协议书上填写的公司联系人电话,打过去但没有人接。”赵冬冬说,“我还知道我们班另一个同学,他签的是‘西安碑林工业公司’,这家公司我们在网上也没有查到。”
根据赵冬冬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他的同学李明(化名)取得了联系。李明承认,签协议时,因为赵冬冬不在学校,所以他在征得赵冬冬同意后代签了协议。
李明说,毕业前夕,辅导员问他想不想把人事关系和户口留在西安。考虑到今后的发展,来自陕西南部某县的他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于是,辅导员就把3份协议书交给他填写,他在填好“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后,还交了130元的人才中心档案托管费。
李明说,“我填表时,协议书上没有公司和人事局的公章。辅导员说,只要我们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好,剩下的事就不用管了。后来我们取回协议时,所有公章都盖好了。那家就业单位与我没见过面。”
赵冬冬的协议也是在这种情况下由李明代签的。“这么说,你早先是知道签假协议的事了?”记者问。
赵冬冬也说,他曾接到过问他是否想留西安的电话,他说“嗯”。至于当时是谁打的电话,赵冬冬表示,已经记不清楚。
记者问他为什么当初签协议时没有拒绝,离校之后却发帖曝光,他回答说:“我个人不知道要签假协议,只知道要交钱。而且,我曝光质疑的是被假协议抬高的就业率。”他反问记者,“不知情被就业和自愿被就业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