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群体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大力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每年应根据政府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本地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探索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常规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在系统内建立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组织或工作机制,并通过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对援助行动的实施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对取得实际效果的,要予以表扬;对于因工作没有落实而引发问题的,要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