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具体抓。为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省政府成立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并从省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在领导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财政、税务、工商、城建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本部门在促进再就业中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再就业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