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11时,清溪的小赖来电:我到中介应聘的是工程师。但是,我到工厂里报到后,却被安排到另一家工厂做临时工。我向中介缴纳的600多元的押金和保险金等,还没退回。
本报热线22112008记者 陈志高 一线报道 1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应聘到东莞一家电子厂做管理人员,但是他们到厂里后,却被安排到清溪永承电子厂当临时工。
昨日,这些“才子们”上了两天班后,就不干了,要求退数百元的押金。劳动部门介入后,招聘厂家表示,他们已和中介协商好,“才子们”的所有费用将一文不少地退回。
大学生应聘工程师却被派当临时工
小赖是其中一个“才子”,他是华南农业大学的毕业生,今年7月份才毕业。11月21日,他到东莞人才市场找工作,应聘的是和资电子厂工程师。第二天,长安的一个职介所让他到长安参加面试。小赖顺利通过面试,被要求交纳100元的体检费,一年的意外保险费240元,合同保证金300元。
小赖说,当时职介所的杨经理说了,在任何时候辞工,公司都会把这些费用退还。小赖交了钱后被带到东城的和资电子厂。但和资电子厂说暂时没能用上这么多人,他必须到清溪的永承厂上一个月班后,才回和资电子厂上班。
之后,小赖被带到清溪上班。和小赖同一批被送到清溪的,有16名大中专毕业生。他们到永承厂后才知道,他们要做的是临时工的工作。
他们认为,他们应聘的是和资电子厂的正式工,而且几乎都是管理岗位的,突然变成了临时工,仅上班两天后,就集体要辞工,要求厂方退还所缴纳的费用。
中介所将全额退回押金和中介费
对于“才子们”要求退还费用一事,永承电子厂的行政主管肖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招来的是临时工,但是他们没有收一分押金。“才子们”应该找中介公司。
劳动部门介入后,职介所表示,愿意全额退回收取的费用。
在采访中,“才子们”承认陈厂长所说的基本属实。
广东弘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玉华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应聘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才子们”的押金和保证金应当退回。在没有签订劳动合作情况下,“才子们”随时都可以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