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互联网金融行业纠纷具有“金额小、数量大”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有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人参与,并且分布全国各地;一旦项目违约或出现挤兑事件,往往给纠纷解决增加难度。例如,在立案时究竟作为一个案件还是作为多个案件立案,投资人地域分散造成的争议解决时间及资金成本高企等等问题。
其次,很多互联网金融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往往都面临着立案难的问题。同一案件涉及主体众多,确定诉讼主体、审核起诉材料都是十分繁重的工作任务。另外,法院在使用传统送达方式进行诉讼文书送达时,同样也会耗费较长时间,如果案件还需要再追加第三人就会导致案件审理过程更为复杂繁琐。考虑到这些因素,法院对互联网金融案件的受理意愿普遍不强,这往往会令各平台法务人员及投资人不知所措。
“取证难”也是互联网金融纠纷进入司法程序遇到的另一个难点。互联网金融交易基本都在平台上进行,通常没有签署纸质合同。当出现争议纠纷时,投资人往往无法获得有力的交易证据,一旦平台被黑客入侵或者平台跑路,这些电子证据就将会被销毁,投资人除了一个付款给平台方的记录证明,将无法提供其他强有力的追偿证据。此前多个平台的跑路也证实了这一点。
面对这些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兴的纠纷难点及普遍问题,仅靠平台自身的风险防控远不能解决,仲裁机构、司法服务机构及律师行业的积极介入和服务创新变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