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林之前是做技术和产品的,2012年想创业,可钱不够,想找投资却不认识天使投资人。环顾一圈,中国创业这么热,像他这样没有渠道推广自己的想法,苦于找投资人的创业者比比皆是。同时,除了那些能几十万上百万投资的天使投资人之外,中国还有大把有点存款、闲钱的人。而且,目前中国的天使投资人还太少,远不能满足创业者的需求。李群林想到做一个众筹网站,把创业者的商业想法展示出来,把投资人汇聚起来,让他们更有效率地选择。
那时,中国最早的众筹网站点名时间已经推出1年多,最开始李群林也想上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先帮自己筹到项目资金。但他发现,点名时间采用的是预购的方式,就像当时的法律规定那样,众筹网站给支持者的回报不能涉及现金、股票等金融产品,也就是对支持者来说,参与众筹是一项购买行为。李群林觉得这对自己来说有些不实际,自己做互联网项目,推出的大多是虚拟产品和服务,而且鉴于中国互联网的免费特征,很难事先跟支持者约定回报的方式。不仅对自己不适用,李群林也觉得这种认购的方式吸引力有限。买东西的动力不足,仅为了帮别人实现理想就拿出钱财支持这也不太适合国人的务实精神,至少难以扩散开来。李群林判断,把众筹作为一种购买行为会限制它的成长速度和规模,他觉得作为投资行为更符合大家参与众筹的需求。于是,他决定做一个股权融资模式的众筹网站。
第一个实验对象就是他自己的项目“大家投”。李群林把“大家投”的项目说明放在了网站上。那时,他的想法特别简单,创业者把自己的项目展示在网站上,设定目标金额和期限,投资人看了觉得不错就来沟通,然后投资成为项目股东,投的人多了逐渐把钱凑齐,众筹完成,平台收取服务费。
不久,有人给他建议,这么搞是不行的。投资需要专业能力,投资人需要带动,最好是设立领投人+跟投人的机制,可以通过专业的投资人,把更多没有专业能力但有资金和投资意愿的人拉动起来,这样才能汇聚更多的投资力量。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和投资后管理中,有一个总的执行人代表投资人进入项目公司董事会行使项目决策与监督权力。李群林采纳了这条建议,为“大家投”增加了这一条规则,投资人可以自行申请成为领投人,平台审核批准之后就可以获得这一资格。
“要想众筹地快,最好是创业者熟人+生人的结合”,聊起现在网站上还没筹资成功的项目,李群林反复强调这句话。众筹是个汇聚陌生人的平台,创业者最好能先发动自己的熟人支持自己,然后由这些熟人的行为带动平台上的陌生人。这是李群林的经验之谈,“大家投”到今年3月份共3个月时间成功筹得100万人民币,在项目团队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情况下获得共计12个投资人的支持就是这样做到的。
大家投的12名投资人中,有投资经验的只有5个人。这有点像美国人所说的最早的种子资金应该来自于3F,Family(家庭),Friends(朋友)和Fool(傻瓜)。
在先被一些天使投资人拒绝之后,李群林把目光转向了微博与各类创投沙龙活动,在上面找认同他的人。最后,他找到深圳创新谷的合伙人余波,余波觉得大家投的股权融资众筹模式是当时能填补初创企业融资渠道空白、构筑微天使投资平台的业务模式,所以决定做一做这种金融创新背后的推手。于是,创新谷成为了“大家投”这个项目本身第一个投资者,也是唯一一个机构投资者。有了创新谷的信用背书,大家投又成功吸引了后面11个跟投人。这十二位投资人分别来自全国八个城市,六人参加了股东大会,5人远程办完了手续,这里面甚至有四个人在完全没有接触项目的情况下决定投资。
大家投网站模式是:当创业项目在平台上发布项目后,吸引到足够数量的小额投资人(天使投资人),并凑满融资额度后,投资人就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任普通合伙人,跟投人任有限合伙人),再以该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身份入股被投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出让的股份。而融资成功后,作为中间平台的大家投则从中抽取2%的融资顾问费。
如同支付宝解决电子商务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任问题,大家投将推出一个中间产品叫“投付宝”。简单而言,就是投资款托管,对项目感兴趣的投资人把投资款先打到由兴业银行托管的第三方账户,在公司正式注册验资的时候再拨款进公司。投付宝的好处是可以分批拨款,比如投资100万,先拨付25万,根据企业的产品或运营进度决定是否持续拨款。
对于创业者来讲,有了投资款托管后,投资人在认投项目时就需要将投资款转入托管账户,认投方可有效,这样就有效避免了以前投资人轻易反悔的情况,会大大提升创业者融资效率;由于投资人存放在托管账户中的资金是分批次转入被投企业,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会大幅度提高,这样也会大幅度提高创业者的融资效率。
社交媒体的出现,使得普通人的个人感召力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传递到除朋友外的陌生人,使得获得更多资源资金创业公司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