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宋冲、青冲、七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东水务管【2010】44号、45号、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至县香隅镇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东至县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东至县境内。
2.2、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施工4标),具体如下:
宋冲水库: 大坝土工膜防渗加固;放水涵进口接长,原涵套PE管,卧管拆除重建;溢洪道整修加固。
青冲水库:大坝土工膜防渗加固;放水涵进口接长,原涵套PE管,卧管拆除重建;溢洪道整修加固。
七峰水库:大坝土工膜防渗加固;放水涵拆除重建;溢洪道整修加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8月12日~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7)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6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1、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要求,施工标中标人应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
2、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jjc@ahsl.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至县香隅镇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王东原 彭莹 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