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市金安区龙窝等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初设文件已经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分别以六金水〔2010〕73号、74号、75号、76号、77号文批复,建设计划已经省水利厅皖水农函(2010)190号文下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已落实,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六安市金安区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建设监理再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六安市金安区龙窝等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关塘、龙窝、毛湾、洪桥、三口塘水库,分别位于金安区张店镇关塘村、东河口镇毛湾村、椿树镇洪桥村、孙岗镇何大楼村境内,均为七十年代中期建成,水库枢纽工程为Ⅳ等,主要建筑物均为4级建筑物。目前上述5座小水库均存在大坝断面不足、渗漏、无护坡、溢洪道、放水涵损坏严重等问题。本次招标的5痤水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防渗处理、溢洪道加固、重建放水建筑物等。
2.3 工程投资: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762万元。
2.4 计划工期: 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12月30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再次招标为建设监理1个标段:
建设监理标:六安市金安区龙窝等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合同编号:JAXSK-2010-JL;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监理标:⑴独立法人资格;⑵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6日17时前发报名函传真件至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0564-3339182(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6)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4监理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厅(合肥市义城镇南徐村包河农业节水科技示范园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