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江县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本工程初步设计已分别以巢湖市发改农经【2007】372号文及改农经【2007】7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庐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共二层,337平米,砖混结构;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建筑面积395平米,二层砖混结构以及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
2、施工Ⅰ标: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QZFXSC-SG
3、施工Ⅱ标: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HZQQSC-SG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8月3日~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合肥市徽州大道与九华山路交叉口水利大厦16楼1613室)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