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进度计划:本项目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开工,计划于 32 岁之前竣工。
5、现场施工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投标人在方案编制时需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在婚礼举办、家庭生活、日常费用开支等方面的局限性,并承担相关责任。
5、文化程度:凑合就行,博士就别来了,博士后也别屈就,个体户小商小贩也行;
6、投标人应具备正常的生活、快乐制造能力及道德ISO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无感情产权方面的纠纷;
7、原则上投标人应达到上述所有要求,但投标人在某方面特别优秀的经招标人同意后部分条款可适当放宽。
六、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性格特点、文化修养,必须在投标书中对该要求作出明确的承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措施,中标人必须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婚姻法的条款、幸福设计说明文件及有关道德验收规范、规程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质量关,杜绝婚外情等工程质量事故,并确保本工程采用优质材料、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最终导致婚姻破裂者,青春工期不予顺延。
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任一方生命结束。在此期间若发生争吵矛盾等工程故障,一般故障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1、本工程为总包工程,中标人为婚姻工程安装承包单位,对婚姻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售后服务等全面负责。中标人既是工程承包单位又是标的物,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2、本次招标发包的婚姻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与自身条件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并结合市场竞争因素,考虑投标优惠幅度后确定投标总报价。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取得发包人同意不再调整合同总价。
3、本工程实行包合同造价、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及完工后保修的承包方式。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与招标人到监理单位登记并签订合同。
九、招标结束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即为招标结束。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