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招标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点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招标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招标土地报批有关资料;
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招标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办理招标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和耕地占补方案;
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办理招标土地的征地手续;
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办理招标土地的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招标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