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分中心和公正人员在投标前24小时内,到市中心专家库抽取专家,专家名单(《***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由公证人员当场密封。
十一、向中心报《关于支付专家劳务费有关问题的请示》
批准后,向财务支取专家劳务费。(将经各专家签字的《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一览表》交由中心财务部)
标底确定小组在投标前24小时内,随机确定项目标底(精确到万位),经市局批准后,当即密封。开标当场公布底价。
开标、评标结果后,拟定《关于确认***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招标评标结果的请示》,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报送当局。
(一)颁发《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等招标人自开标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员划款帐户无息返还。
(二)、网上公布中标结果
说明:从开标当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所需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次日网上公示。
(三)、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向市储备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据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土房管财【2003】82号))该项费用纳入土地一级开发前期成本。
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和《项目资金监管协议》。
十六、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将项目监管资金划入由招标人监管的专用帐户。
十七、经与中心财务核实,中标人的监管资金已划入专用帐户后,向其核发《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