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需求单位购买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有此项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2、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仪式。
4、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附在报价表后)。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7)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有设备需提供原厂家授权委托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9)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技术部分文件
(8)关键部件清单及承诺(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价格表);
投标报到及投递投标书时间:2009年11月12日上午9时前。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010-83684022 83610206 63486848 52257680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