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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