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五个方面。包括取消行政限价手段,引入主承销商自主定价;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发挥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作用;调整回拨机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信息披露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记录诚信档案,进一步加强加班,事后问责。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调整了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的限制,更多地发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定价作用,加强对定价和配售的市朝约束。为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权益,此次修订调整了回拨机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更加尊重网上投资者认购意愿。
为了加强监管,办法完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监管、记入诚信档案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事后问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随着《办法》发布,有关单位也将出台配套规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承销商诚信档案,公布承销商不良诚信记录;二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网下投资者的黑名单;三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公开邮箱,专员处理询价、配售的建议;四是沪深交易所开辟IPO专栏,集中、及时发布信息。
2003年1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改变了当年的投行格局和证券市常十年后,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业界期望一个新的改变投行现有格局和证券市场的时代将再次从12月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