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是涉及市场参与主体的一项‘牵牛鼻子’的系统工程,也是证监会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从2000年3月开始,我国股票发行采用核准制。数据显示,十几年来,共核准近1700家公司首发上市,上市公司共筹集资本金5.31万亿元,对促进资本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市场发展,核准制的缺陷和不足逐步显现。
由证监会审核把关,客观上形成了政府对新股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的‘背书’作用。这不仅降低了市场主体风险判断与选择,证监会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加重,同时弱化了发行人、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责任。
审核制下,由证监会对新股发行“管价格、调节奏、控规模”。这虽然短期有稳定股指和投资者心理的作用,但却不利于市场自我约束机制的培育和形成,甚至造成市场供求扭曲,对中长期股市发展不利。
证监会主席肖刚认为,审核制行政干预过多且主观色彩浓,市场主体难以做出稳定、明确的预期,造成了市场主体与监管机构的博弈,代替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不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稳定运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