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工商机关在百日执法行动中,注重将专项打击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为抓手,落实和完善打、防、控、管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以落实责任机制为重点,保证措施落实。各地工商机关普遍落实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做到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安徽省工商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实施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巡查、快速反应和预警制度,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地区的监控力度。
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为重点,构建基层防控体系。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建立打击传销执法互动、信息共享、宣传教育、责任追究和市场监管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夯实了禁传工作基础。贵州省自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来,已创建无传销社区1286个,无传销村836个,创建工作覆盖面达80%以上。今年以来,该省传销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
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为重点,加强学生、学校防范抵制传销工作。吉林省工商、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13次,近万名大学生参加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
以区域协作为重点,完善执法网络。各地工商机关在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的同时,切实加强工商系统地区间的协作,发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覆盖全国的打击监管网络和打击合力。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倡导和支持下,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建立了泛珠三角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省联手建立了苏鲁豫皖区域协作机制。
以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的数据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了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已采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6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