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告资源的角度来说,腾讯社交广告资源对广告主格外具有吸引力。要凭借平台卓越的定向能力,突出的消费者触达能力以及优质的品牌形象,围绕广告形式进行创新,向用户提供更多原生及沉浸式体验,以增强广告效果。目前微信公众账号互选广告允许广告主与微信公众账号进行互相选择,可以更好的将相关广告和恰当的内容进行匹配。微信平台已成为社交及其他广告业务同比增长的主要贡献因素。升级微信朋友圈的LBS本地推广广告功能,使广告主可更精准定位“附近的客户”这项功能,尤其受到了婚庆服务及家居装饰等广告主的欢迎。
目前,微信朋友圈的互动非常活跃,内容也是非常优质的。我们对微信的广告收入增长持乐观的态度。我们会自然而然地释放库存,一点点地增加广告数量,但前提是不伤害用户体验。在不影响用户体验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广告量。这就需要我们具有更强的定位能力,以锁定合适的广告商。这是腾讯在微信朋友圈广告上的策略。
广告业正经历潜移默化的改变。就趋势而言,一方面按效果付费广告营收的快速增长,而另一方面品牌广告的增长速度其实却在下降。关于信息流广告,按时长计费(CPT)广告向按效果付费广告的转换,我们认为此类转换已经足够多了,这种转换反映了一些广告市场的趋势,即传统品牌广告商越来越有兴趣采用按效果付费广告。另外,新闻聚合类广告服务的需求量的确很大,商业化前景很高,已是我们最大的品牌广告类别,这部分是因为手机屏幕浏览和PC屏幕浏览不同,手机浏览需要一滑一点地浏览,因此适合根据点击计算的按效果付费广告。这种转换是广告主需求导致的。
社交平台上的短视频广告已成为全球趋势,这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尝试,因为短视频广告不会影响用户的体验,同时也能为客户带来比较高的转化率。我们将会扩大短视频广告形式的投放,但不会操之过急,而是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
问:你提到广告行业面临被颠覆的局面。腾讯要做这个颠覆者吗?
刘胜义:五六年前,我在哈佛商学院深造的时候,有一位很有名的教授David Yoffie请我去给他的学生讲课。他在课堂上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们腾讯不去拥抱开放平台?” 当时我的回答是:“为什么要开放呢?腾讯的很多成就都是我们自己辛苦努力做出来的。” 今天我才意识到,当时的回答有多傻。
在“3Q大战”之后,我们意识到,开放了才天外有天。所以说,我觉得一家公司去主宰整个广告行业不见得是好事。我们得去建设开放的生态,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问:Google和Facebook是当前全球数字广告业两大霸主。未来的腾讯广告会跟这两者模式有何异同?
刘胜义:Google 和Facebook分别制定了搜索和社交广告的游戏规则,都拥有庞大的用户数据,丰富而且可以做到精准营销,并根据广告效果付费。根本性的不同在于他们所掌握的用户信息。
我无意比较腾讯与上述两家公司模式的异同。我想说的是,所有互联网公司在广告业务上保持一致性认同的是,当下是算法驱动的时代。基于算法的智能推送和信息流广告,也已成为当下互联网效果广告主流。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中国移动端信息推送服务广告收入在2016年接近40亿美元,增幅超过110%。在2017年收入将预计达到66亿美元。
优质内容将在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时代的广告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用户参与产生的内容和围绕广告主需求打造的原生广告,将取代品牌的自说自话,吸引更多受众的有效关注。腾讯会结合本身多个平台的数据洞察以及广告主的需求,量身打造更符合用户习惯的原生内容,将广告变为内容的一部分。
近年来,我们通过极致的互联网服务解决用户“痛点”,另一方面提供平台,让再小的个体都能拥有自己的品牌,并帮助他们高效地与用户建立连接,从而实现品牌的快速成长。这些个体品牌覆盖了自媒体、数字内容创作者和移动互联网解决方案创业者等多种类型。我相信,在腾讯平台上成长起来的个体品牌价值总量已经超越了腾讯的品牌价值。
问:你现在要整合腾讯内部的各种广告资源以及相关的业务和团队,面临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刘胜义:我觉得最大的挑战首先是“放空心态”。以前,作为腾讯网络媒体事业群总裁,我整天冲在前线,任务就是带领团队过关斩将,实现总部设定的目标。现在回到总部,则需要从宏观层面思考问题:什么东西对企业长期发展是最好的?什么对用户是最好的?立足于长远,就要耐得住寂寞。另外一方面,我们现在要研究广告这个垂直领域涉及的各个层面的具体问题,事无巨细都要参与。
第二大挑战在我看来是“Silo”( 编者注:Silo原意为“存放农作物的圆筒形谷仓”,作为企业管理概念,指的是大企业内部互相平行业务线、部门之前缺乏有效沟通、整合而形成的“孤岛”)。我来自业务群,很能够理解业务群负责人的“我能够攻下一个城市,我以此为豪”的血性、狼性。这也是腾讯所尊崇的。但各个部门能否将这种驱动力统一为整合的意愿,我觉得还是需要继续深化加固的。 坦率地说,我觉得腾讯18年来,我们的管理团队互相磨合的能力,互相理解、宽容的程度,每年在增强。
第三个挑战就是观念的转变。我相信,全世界都会同意我们是一家很强悍的企业。腾讯的成功在于我们To C(面向消费者)能力很强,其实这也是腾讯的基因。但广告业务是To B(面向商家)的,我们需要转变观念。
让我感到兴奋的是,马化腾和刘炽平在最近的干部大会中,都把这一点明确指出来。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协助腾讯建立To B的能力。腾讯一向强调用户体验,如果我们把关怀用户体验的那份热忱用在To B的业务中,用心去理解To B业务成功的每一个关键路径,就能真正实现 “from good to great”(从优秀到伟大)。